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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那種討人厭的幸福死孩子,應該是不懂我們,
我們是那種,想死比想活多那麼一點點的小孩,
夜半畏縮在牆角,看著大人的窮凶極惡,
或者蓋上棉被,試圖掩蓋著棉被外所有的的吵鬧,
對我們來說,要沉睡很難,
於是,每天每天都在找理由,
說著,今天活著歐,因為今天的花很香。
說著,明天再想辦法死好了,今天陽光那麼美好。
明天在哪裡??還不如昨天讓人懷念。
然後,等到長大了,突然發現,
想死比想活更難,
因為好多好多的理由讓我得要撐下去,
例如,那個當妳是全世界的小女孩,
她睜著大眼看著你,吸著你的乳房分泌的汁液,
朦朧中,她轉身睡前還會摸著妳的手說,媽咪~~~
於是,我跟自己說,活著吧!!!
這些日子以來,又多了一雙大眼,愛哭的大眼。
愛問,你喜歡我嗎??阿姨,喜歡我!!
於是,不小心,我又多了一個要活著的理由。
不為自己撐下去,為了兩個稚嫩的靈魂,
試著替她們掩蓋著外面世界的醜惡。
起碼,她們不會被逼著長大。
將要把那個孩子還給她媽咪的時候。
我跟上帝打點商量,
讓那個孩子成為她媽咪堅強活下去呼吸的理由。
我抬頭看著天,問上帝說,
上帝啊!!我現在才相信你,
那我可以得永生了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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